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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严管与激励并举 努力营造干事创业大环境

山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长 盛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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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对干部既要严格管理,也要真诚关爱,鼓励干部干事创业、大胆作为。针对一些干部“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等问题,组织部门要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立破并举、辩证施策,把动力与压力、奖励与惩戒、能上与能下有机统一,在构建良好政治生态中推动广大干部积极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当前,山西正处于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历史关头。省市县乡四级领导班子换届圆满完成,全面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重大责任、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大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使命,迫切需要广大干部忠诚担当、攻坚克难,只争朝夕、狠抓落实。在以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明的纪律持续管党治吏的同时,近期省委围绕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先后出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办法》《支持干部改革创新合理容错办法》等意见办法,力求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使全面管党治党进一步实现由“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广大干部从系统性塌方式腐败造成的阴影中彻底走出来,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焕发出崭新的精气神。

建立正向激励机制,突出解决动力不足问题。一个地方要发展,干部必须有干劲。要强化正向激励,既要求干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依法按纪办事,不滥用权力,又在政治上关心、精神上褒扬、物质上奖励、工作上支持、心理上关怀,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要树立鲜明用人导向,突出事业为上、公道正派要求,大力培养使用忠诚干净担当、谋改革促发展实绩突出的干部。要把年度考核、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发展考核、脱贫工作考核等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紧密结合,对绩效考评优秀的干部既要给予荣誉表彰,也要给予物质奖励。要关心解决干部思想、工作、生活及个人身心健康、家庭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帮助干部解除后顾之忧。同时,大力选树先进典型,以榜样的力量感染人、鼓舞人、激励人。

建立合理容错机制,突出解决不敢担当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讲,干事多的人失误也会多一些。要干部放开手脚干事、甩开膀子创业,就要营造上级为下级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的良好环境。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明确合理容错的具体情形和政策界限。要通过提醒约谈等方式督促干部及时纠错。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澄清是非,为坚持原则、敢于负责的干部撑腰鼓劲。对于给予容错认定的干部,考核、评优、提拔使用不受影响。同时,要严格政策、严明纪律,坚决防止借容错搞纪律“松绑”、作风“减压”,防止打着改革创新旗号徇私舞弊、假公济私、伤害群众利益或者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使支持变纵容、保护变庇护。

建立能上能下机制,突出解决不胜任、不在状态问题。干部能上能下,队伍才有生机活力。结合换届,山西认真落实中央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规定,及时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在解决谁该下、如何下、让下者服气、不是一下了之等问题上深入探索实践,仅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县委书记就有13名。但从干部“下”的情况看,因身体原因、涉嫌这样那样的问题和问责免职等硬杠杠“下”的多,因不作为而“下”的相对少。下一步,要特别针对工作上不胜任、不在状态、不作为不担当的干部,在能“下”上动真格,该降的降、该免的免、该调整的调整。对“下”了的干部也要继续从思想上、政治上给予关心,帮助他们改正缺点、转变提高,使他们正确对待组织、对待工作、对待自己。对那些积极改正缺点和不足,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仍然要予以使用。

建立人才创新机制,突出解决活力不足问题。山西地下地上资源十分丰富,人才资源却相对匮乏。只有激活人才资源,其它所有资源才能转化为发展优势。要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转变党委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全面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改革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管理方式和管理办法、建立人才多元投入新机制、实行人才绿卡制度、打通政企流动渠道、改革人才评价机制,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最大限度地释放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使人才在山西振兴崛起中发挥重要作用。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4日 10:53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王楠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