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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委组织部下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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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委组织部下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提示,全文如下:

各区、大口党委组织部门,商飞、宝武、中远海运、东航党委(党组)组织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组通字〔2016〕62号)和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沪委组〔2016〕发字69号)要求,2017年3月底前,本市基层党支部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现将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认真开展回顾检视

要对前段学习教育情况进行自查。党组织重点查看组织生活是否做到经常、认真、严肃;“三会一课”是否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集体学习是否围绕党章党规、系列讲话进行交流讨论;党员组织关系梳理排查是否到位,学习教育是否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党员、干部重点查看是否掌握党章党规、系列讲话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是否对标“四讲四有”查摆、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是否把坚定理想信念体现在做好本职工作上,履职尽责、苦干实干。要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该补课的要补课、该回炉的要回炉,不搞齐步走,不搞整齐划一。

二、要不折不扣落实好《通知》要求

1.认真组织学习。在按照要求组织集中学习的基础上,把本市《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沪委组〔2016〕发字69号),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真正搞清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和方法。

2.认真汇总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聚焦突出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每名党员都要查找自身在“四个合格”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支委会要召开会议集体把脉会诊,一项一项讨论分析,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要列出问题清单。问题清单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不评功摆好,要写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回应。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基层党支部的问题清单要向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公示,村、居党组织的问题清单要向群众公示。

3.设支委会的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要树标杆、当示范,带头查摆自己的问题,开展自我批评,并虚心接受他人提出的批评意见,带头提出批评意见。党支部班子成员都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相互批评要有“辣味”,不要评功摆好,也不要搞人身攻击。

4.在党员民主评议时,设支委会的党支部,首先由党支部书记通报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情况,再由党支部书记作对照检查发言,听取党员批评意见;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先作对照检查发言,听取党员批评意见。之后,按照先支委、再其他党员的顺序。每名党员都要联系思想工作实际,对照党员标准,结合谈心谈话中的意见建议,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价,多做自我批评。党员之间要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互相进行评议,摆问题、提意见,讲真话、说实话。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也可分党小组进行。党员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然后发放民主测评表,无记名开展民主测评。在民主评议党员中,要按照支部书记和居民区、农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不同类别的测评要求,分别进行。

5.党支部及其班子成员的整改清单要“四明确”,即整改事项明确、措施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并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督导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党委要高度重视,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推动。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加以指导。基层党支部的上级党委要承担直接责任,逐一指导所辖党支部制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具体方案。市委组织部将适时进行专项督导。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2017年1月5日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6日 14:30 来源:上海基层党建网 编辑:王楠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