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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党内监督“探照灯”

山东省青岛市委组织部 王钰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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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强调,要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如果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一项有力武器,那么党内监督就是一盏“探照灯”,能够发现隐藏的问题、进而驱赶黑暗的“阴霾”。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用好党内监督这盏“探照灯”,不让不良作风滋生蔓延,树立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全方位“探照”,坚持反腐败无禁区、无例外。党内监督秉持党规党纪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不分级别高低、官职大小,只要是领导干部,就要接受“探照”,坚决杜绝只“照下”不“照上”,或者“无灯区”现象。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监督涵盖在党内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有力遏制不同领域、不同程度上不良作风、贪污腐败等问题的滋生蔓延,使“探照”无处不在,不留死角、没有空白。

  长久性“探照”,确保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做到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如果只是偶尔心血来潮“开灯”照一照,或者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就有所松懈,落实八项规定的精神便会落空,“四风”问题也就会反弹回潮。党内监督的“探照灯”必须是一盏“长明灯”,全天候运转、长久性“探照”,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可熄灭或暗淡。虽然当前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机制日益完善,但不想腐的“堤坝”尚未构筑完成,绝不能有丝毫松懈。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持续“探照”,驱走黑暗的“阴霾”,堆砌出从严治党新阶梯。

  深层次“探照”,切实查找根源、破立并举。党内监督是一盏“探照灯”而非“照明灯”,要充分发挥“探照”的作用,坚持“深探”、“细照”,由表及里,抽丝剥茧,探究根源,消除病灶。取得反腐败战争的最终胜利,“零容忍”的态度和“不手软”的力度固然重要,同时还必须完善配套措施,推进监察制度、问责制度落地生根,不断填补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监督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既“打虎拍蝇”,又“培养蜜蜂”,形成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大好局面。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3日 11:20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田雨棣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