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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收紧“八小时外”监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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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安徽六安市出台《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监管力度,推动干部日常监管常态化、制度化。

  将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表现情况列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每半年向上级党委报告本级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管理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具体工作中,各级组织部门将党员干部名单通报社区(村居)等基层党组织,在干部考察、考核中听取基层党组织和群众意见;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党员领导干部对自身“八小时以外”表现情况进行对照检查。

  建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政法宣传与相关执纪执法部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互移送、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执纪监督、考察考核、司法案件等渠道反映的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问题,实现抓小抓早、有效预防。各级党委(党组)承担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承担监督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担负对班子成员、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监督职责。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2日 16:42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杨安琪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