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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县:三承诺严管第一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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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山西大同县认真履行管理责任,通过与第一书记签订三个承诺书,确保第一书记干出成效。

该县要求第一书记驻村前签订《驻村工作承诺书》,对工作地点、岗位职责、工作纪律、重点任务等进行明确,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到任职村党组织,紧紧依靠村党组织,带领村“两委”成员开展工作,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全年工作日总数的2/3。年初签订《年度工作目标承诺书》,第一书记要根据本村年度目标任务提出5-10条帮扶目标和计划作为承诺事项,承诺事项由第一书记本人签字,所在单位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在帮扶村党员大会上通报公示,接受监督;乡镇党委对承诺事项进行审核、备案,每季度对承诺事项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各乡镇党委根据工作职责和所驻村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目标明确、科学合理的第一书记任期工作目标,签订《任期工作目标承诺书》,明确任期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和保障措施等,促第一书记履职尽责。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0日 14:57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王楠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