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疆疏勒县制定村(社区)第一书记考核管理办法,强化对第一书记的日常跟踪管理,确保第一书记发挥实效。
该县明确规定,第一书记由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共同管理。乡镇党委承担第一书记日常管理直接责任,建立管理档案,及时向县委组织部和派出单位反馈其综合表现。第一书记工作与派出单位考核挂钩,派出单位做好跟踪服务管理,每季度听取1次工作汇报,主要领导每季度到村(社区)蹲点调研,指导促进工作。县委组织部不定期对第一书记工作开展和作用发挥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作为第一书记考核重要依据。对违反组织纪律、群众意见较大、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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