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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查处“微腐败” 实行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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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准确、动态掌握“微腐败”相关问题线索,日前,西藏自治区纪委把原有的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微腐败”的季报告制度改成了月报告制度。

  “原有季报告制度存在周期过长、掌握情况不够及时的问题。从今年开始,我们按月形成专门的分析报告,以更准确地掌握各市地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并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重点督办。” 西藏自治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月度分析报告,各市地“微腐败”问题线索有多少、办结多少、发生在哪些领域、相关违纪人员受到什么处分等情况,一目了然。

  据统计,今年前两个月西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54件,办结3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7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0日 05:54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