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上海市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73名。代表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马乐声、马国强(回族)、马春雷、王曦、王为人、尹弘、代守仑、白少康、印海蓉(女)、庄木弟、江帆(女)、江伟(女)、汤志平、安路生、许宁(女)、许立荣、李斌、李媛(女)、李书玉、李跃旗、杨荣(女)、杨洁(女)、时光辉、吴娜(女)、吴志明、吴信宝、吴敏霞(女)、吴靖平、邱莉娜(女)、何小玲(女)、谷好好(女)、应勇、汪泓(女)、沙海林、沈晓初、张彦、陆晓春、陈维(女)、罗开峰、金东寒、金壮龙、金兴明、周欣(女)、周波、周强、郑杨、郑琦(女)、赵奇、赵卫星、赵惠琴(女)、施小琳(女)、施净岚(女)、姜平、祝玉婷(女)、莫负春、钱红昊(女)、徐枫(女)、徐敏(女)、徐泽洲、徐爱蓉(女)、殷一璀(女)、翁祖亮、诸葛宇杰、崔明华、梁慧丽(女)、彭沉雷、董云虎、韩正、程向民、童小华、虞丽娟(女)、鲍炳章、廖国勋(土家族)
上海市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是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央关于做好代表选举工作的要求选举产生的。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和代表正式选举过程中,坚持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了党内民主。代表的产生符合程序规定,结构比例符合中央要求。
出席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届时还需经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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