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天津市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46名。代表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于立军、王小宁、王卫东、王月华(女)、王东峰、王洪旗(回族)、尤立红(女)、邓修明、龙以明、冯翠玲(女)、曲孝丽(女)、孙志杰、杜青林、李清(女)、李琨(女)、李伏安 李庚生、李绍洪、李鸿忠、杨汝倩(女)、肖怀远、吴静(女)、怀进鹏、张玉卓、张兵兵(女)、张黎明、尚斌义、金慧琼(女,朝鲜族)、孟广禄、孟庆松、孟祥飞、赵仲华、段春华、闻凤英(女)、姚来英、袁滨渤(女)、贾凤山、徐大彤、徐文华、高德占、盛茂林、程丽华(女)、蔡志萍(女)、臧献甫、戴蕴(女)、魏秋月(女)
天津市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是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央关于做好代表选举工作的要求选举产生的。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和代表正式选举过程中,坚持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了党内民主。代表的产生符合程序规定,结构比例符合中央要求。
出席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届时还需经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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