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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优化服务 护航脱贫攻坚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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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国务院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开展保险业助推脱贫工作,不断创新扶贫举措,推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大病保险等业务,有效利用保险机制解决贫困群众因病、因灾致贫、返贫的问题,护航脱贫攻坚战略取得新进展。

  一、主要做法

  (一)大力开展大病保险,缓解因病致贫返贫。2012年大病保险制度施行后,中国人寿积极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缓解重特大疾病造成“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截至2016年6 月底,中国人寿在全国31 个省(区、市)承办250 多个大病保险项目,覆盖人口4 亿人,赔付700 多万人次。通过开展城

  乡居民大病保险,一是发挥了保障作用,大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基础上提高10 多个百分点,“因大病致贫”、“因大病返贫”现象得到有效缓解。二是便利了参保群众,通过“一站式”结算服务,以及利用全国服务网点提供的异地报销服务,免去患者重复跑路。

  (二)积极经办新农合及医疗救助,帮助困难群众“病有所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医疗救助对有效缓解农村居民特别是贫困居民的医药费用负担问题发挥着重要作用。截至2016年6月,中国人寿已在23 个省(区、市)开展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城镇职工医疗、医疗救助等政策性医疗经办业务300 多个,服务人数5000 多万人,管理资金60多亿元。如,2015年,中国人寿江西分公司在赣州市的全南等五个县市开展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扶贫医疗救助经办业务,服务贫困人口24万多人,管理医疗救助基金近800 万元。

  (三)不断拓展扶贫小额保险,增强低收入群体风险抵御能力。自2011 年起,中国人寿与中国扶贫发展中心合作开展扶贫小额保险试点,针对低收入群体风险设计特定的扶贫小额保险产品。2014 年12 月,中国人寿与国务院扶贫办签署《扶贫小额保险合作协议》,明确扶贫小额保险的合作范围、合作方式、合作机制等。截至2016 年6 月,中国人寿全国开展扶贫小额保险的省级公司已达13 家,涌现出宁夏“脱贫保”、甘肃“两保一孤”以及重庆扶贫保险等先进典型。

  (四)全力推动农业保险发展,发挥支农惠农作用。多措并举,推动农业保险在支农惠农中发挥更大作用。一是积极研发农险产品。截至2016年6月,中国人寿的农险产品数量共有412个,为满足贫困农户多样化、多层次的保险需求提供产品储备。二是建立健全农险服务网络。截至2016年6月,已有29家分公司、213 家中心支公司设立农险部,农险条线总人数达到1562人,四级机构基本配齐农险团队专职人员。三是全面推进农险各领域突破发展。推进政策性农险保额补充、天气和价格指数等创新型险种的扩大发展,不断扩大贫困地区农险覆盖面。2016年上半年,中国人寿实现农险保费收入8.11 亿元,同比增长73.1%。

  二、取得成效

  (一)探索保险业参与精准扶贫的新方法。通过主动融入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将自身商业经营、承担社会责任与国家扶贫战略相结合,为保险业参与精准扶贫探索了新方法。如,中国人寿宁夏分公司开展的“脱贫保”,对宁夏全区建档立卡的58万贫困户实行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全覆盖,

  有效解决贫困群众因意外事故、因病因灾致贫、返贫问题。

  (二)探索保险服务新医改模式。全面参与社会医疗保险业务发展工作,积极创新服务领域和保障方式,参与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助推政府完善贫困地区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发挥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优势,进行病前、病中和病后全方面的风险控制,不断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和服务可及性,有效降低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发生率,稳固和扩大扶贫攻坚的效果。

  (三)优化服务提高大病保险服务水平。通过采取与基本医保经办机构合署办公、在定点医院设立结算窗口、设立专门的大病保险承办机构等方式,推动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和跨省区异地结算,并探索提供理赔绿色通道、理赔回访机制、大病诊疗第三方告知等相关配套服务,方便群众就医和结算。截至2016年6月,中国人寿已在近2 万家医院实现“一站式”结算服务。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4日 16:00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