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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区:扫除个人事项报告三大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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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两项法规,近日,北京大兴区紧紧围绕培训、填报、纪律监督等方面,扎实做好相关工作。

  该区以培训为基础,着力扫除政策盲区。组织全区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区直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党政正职等近400人专门召开了部署会,及时传达中组部两项法规专题培训班讲话精神,要求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落实主体责任角度,认真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同时,制作发放《2017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表须知》500余册,通过现场教学的方式进行专题培训,对照手册手把手教、一对一讲解填报内容、说明注意事项,确保政策知晓率达到100%。

  以填报为关键,该区着力扫除认识盲区,明确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单位内干部本人的报告表进行阅签,并对填报内容完整性负责。在各单位内部,明确专人负责报告工作,督促领导干部按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提醒注意事项,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做到报告对象不漏人,报告内容不漏项。在填报中,比照两项法规新内容、新要求,让每名干部加深理解、重点关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做好个人事项报告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该区以纪律为保障,着力扫除监督盲区。特别强调以案说法,对抽查核实工作以来未如实报告的173名干部情况,采取“解剖麻雀”式分析,通报处理结果,警醒广大领导干部注意。区委组织部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逐一审核把关,对照两项法规逐单位、逐人审查,对字迹模糊不清、信息填写不完整、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填写完整或重新报告,确保填报内容规范、完整。此外,还明确提出领导干部要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不如实报告或者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6日 14:39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李霞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