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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绛县:完善“六项制度”规范发展党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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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绛县在新的形势下,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工作总要求,注重制度的操作性、普及性、规范性,完善了“六项制度”对标发展党员工作中几大重要环节程序,保证党员发展的质量。

  一是完善发展纪实制。建立《发展党员工作情况登记台账》,对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进行分类跟踪管理,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

  二是健全两级预审制。实施基层党委初审、县委组织部复审的程序,对发展党员的支部讨论、群众座谈、教育培训以、党委讨论及档案材料装袋等重点环节进行全程跟踪掌控。

  三是规范发展票决制。统一印制了表决票、公示单及票决汇总表,要求党支部在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进行票决,同时要向上级党委上报票决汇总表。

  四是落实程序审查制。印制了征求意见函,向公安、计生、综治部门征求意见,为加强对流动党员的审查,还印制了《流动人员情况调查表》,向其户籍所在地调查情况。

  五是推行全程公示制。在发展党员过程中,要求各支部在党务公开栏等醒目位置公示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转正党员的基本情况及票决情况。

  六是强化责任追究制。明确基层党委书记为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组织委员为“具体责任人”;党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按制度发展党员的党组织,将暂缓其发展党员工作,并对党组织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对违规发展党员的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对违规发展的党员,是预备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是正式党员的党内除名。(新绛县委组织部 张丽君 范雅娟)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3日 16:02 来源:三晋红E网 编辑:王壹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