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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三水区:设岗定责让农村无职党员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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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为破解农村无职党员作用发挥难的问题,广东佛山市三水区为未担任党内职务、村组干部的农村党员设岗定责,使其“有岗有责、有位有为”。

  该区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以党支部为实施主体,因地制宜设置了流动党员联络岗、民事调解岗、村务监督岗、卫生监督岗、关爱扶助岗、带头致富岗、安全维稳岗、资产管护岗、民意反馈岗、文明新风岗等10种岗位。按照党员自荐、互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自愿申报领岗。确保每年不少于2次综合培训和相关业务培训。按照每季度抽查、每半年汇报、每年度评比,对评出的“先锋岗”进行表扬奖励;对考评不合格的进行再培训再教育,并视情况进行停岗整改或岗位调整。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4日 11:16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李霞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