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的这个日历,记的就是刘黎近期的工作安排,身为庭长的她,除了日常行政事务,每年还会审理两三百个案件。作为一名民事法官,不满足机械式地审案,是刘黎对自己的要求。2011年,在处理一起离婚案时,她发出了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也成为了全国同类案件的首创。
北京来广营北路几年前接连发生恶性交通事故案,审结案件后,刘黎多次跑到事发地勘察,并给北京市交管局写了一封司法建议信,很快这个地方就安装各类交通标志100多个,施划交通标志线22000米。她梳理总结出的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审理八条规则,还被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吸收采纳。十多年来,刘黎审结民事案件3000多件,涉案当事人8000多人,无一信访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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