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乡村的振兴,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在刚刚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深刻阐述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作出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战略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纲领,是更好推进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根本遵循。我们必须把党中央的战略意图领会好、领会透,抓住历史契机,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
“农,天下之大业也。”解决好“三农”问题,始终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勇于推动“三农”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就做好“三农”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这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概括为“八个坚持”: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坚持重中之重战略地位;坚持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主线;坚持立足国内保障自给的方针;坚持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正是在这一科学理论的指导下,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为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开创新局面提供了有力支撑,为振兴乡村奠定了良好基础、提供了有利条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我们党“三农”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深入贯彻到乡村振兴的具体实践中。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增强紧迫感。应当认识到,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突出的短板在“三农”;到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大头重头在“三农”;到2050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基础在“三农”。现在,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要求我们更加重视“三农”工作,更加重视乡村。如果一边是越来越现代化的城市,一边却是越来越萧条的乡村,那就不能算是实现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不断强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才能协调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促进乡村全面发展,让乡村尽快跟上国家发展步伐。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增强使命感。一方面,建设什么样的乡村、怎么建设乡村,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面对的一个历史性课题。党的历史使命决定了,我们必须回答好这一课题、为亿万农民谋幸福。牢记亿万农民对革命、建设、改革作出的巨大贡献,让亿万农民有更多获得感,才能充分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另一方面,从世界各国看,在现代化进程中,乡村必然要经历一场痛苦的蜕变和重生,我们必须为全球解决乡村问题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迄今为止还没有哪个发展中大国能够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现代化问题,我们干好乡村振兴事业,本身就是对全球的重大贡献。
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贯彻落实好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我们就一定能书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三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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