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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努力开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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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月,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标志着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认真学习贯彻会议和《意见》精神,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是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十七大以来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实践和启示

  党中央高度重视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党的十七大以来,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各地各部门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一手抓组建、一手抓作用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加强,取得明显成效,留下了深刻的启示。

  坚持把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作为基础工程,以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创新组织设置,健全组织体系,强化组织基础。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中,各地围绕加强基层组织这一目标,以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开展“集中组建年”、“组建攻坚季”、“组建推进月”等活动,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区域组建、党群共建、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多种形式,不断扩大党在非公有制企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取得突破性进展。截至2011年底,在全国非公有制企业中共有中共党员384万名,已建立党组织36.8万个,覆盖企业98.3万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1.2万家,党组织覆盖率达96.7%。

  坚持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作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企业正确发展方向,促进生产经营管理,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开展党的活动,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引导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服务企业促发展。企业党组织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引领建设先进企业文化、创先争优推动企业发展贯穿于党组织活动始终。特别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广泛开展“保增长、筑堡垒、作先锋”等活动,推动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引导职工与企业齐心协力共渡难关。

  坚持把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作为重要内容,反映职工群众诉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先进企业文化。很多企业党组织引导出资人树立“关爱职工就是关爱企业”的理念,依法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让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一些党组织在职工遇到挫折时主动疏导、遇到矛盾纠纷时主动调解、生病时主动看望、婚丧嫁娶时主动帮忙,使职工感受到温暖。有的党组织积极倡导“争创世界名牌、实现产业报国”、“产品等于人品、质量在我手中、企业在我心中”等文化理念,培养职工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职业操守。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在抗击汶川地震、南方雨雪冰冻、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南方洪灾等特大自然灾害中,在服务北京奥运、上海世博、广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中,展示了先进性。

  坚持把建强党组织作为重要保证,配强党务工作力量,壮大党员队伍,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基础保障。各地探索社会化选聘、专业化培训、规范化管理、制度化激励的党务工作队伍管理模式,努力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重品行,懂经营、会管理、善协调的企业党组织书记队伍。通过发展一批新党员、输送一批党员职工等办法,不断壮大企业党员队伍。通过税前列支、财政拨付、党费返还、党员捐助等多种渠道,解决党组织活动经费问题;采取“三建三送”、统筹使用党员服务中心、建设综合性党群活动中心等办法,使企业党组织工作有条件、办事有经费、活动有阵地。

  坚持把发挥行业系统作用作为重要途径,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组织领导,整合各方资源,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到2010年底,全国已有50%的省份、60%的地级市、70%的县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领导机构,有22个省份、248个地级市、2264个县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一些地方对大型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实行直接联系、双重管理,理顺党组织关系,提升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管理水平。目前,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二、进一步深化对《意见》和全国会议精神的理解

  中办下发的《意见》和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遵循。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要深刻把握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定位。非公有制企业是党建工作的新领域,一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一方面基础仍很薄弱,还有很大探索空间。这次会议和《意见》,第一次全面系统地明确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功能定位、组织覆盖、体制机制、基础保障等重大问题,反映了我们党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新高度。要认清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具有的新特点。首先是系统性,涉及不同层面、多个部门,需要整合各方资源共同来抓;其次是综合性,涉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多个方面,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来抓;再次是区域性,许多非公有制企业聚集在各类园区,需要运用区域化党建的理念和方法来抓。

  要深刻把握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意见》明确规定,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党在企业中的战斗堡垒,在企业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这一定位符合非公有制企业的实际,适应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发展需要。《意见》规定,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履行好6项主要职责,即: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设先进企业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加强自身建设。

  要深刻把握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一是发挥“两个作用”。就是要充分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政治引领主要是引领政治方向、引领价值取向、引领企业文化、引领和谐稳定、引领人才队伍建设。二是扩大“两个覆盖”。就是要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三是建好“两支队伍”。就是要建设好党组织书记和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四是完善体制机制。就是要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配强工作力量。五是强化工作保障。就是要加大经费投入和阵地建设力度,为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保障。

  三、进一步深化实践探索,不断提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要按照中办《意见》和会议的总体部署,狠抓各项重点任务落实,不断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理论、实践、制度创新,不断提升企业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以中小企业为重点,在扩大“两个覆盖”上取得新突破。当前要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要创新小微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两个覆盖”的空白点和难点主要在规模以下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要继续探索创新。二要探索实现工作覆盖的有效途径。要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建立工会和共青团组织并把群团组织负责人发展成党员等来实现工作覆盖。通过网格化管理,并创新与此相适应的组织设置形式来实现工作覆盖。三要扩大凝聚面。要注重和提升凝聚面,坚持开展活动,有效发挥党组织作用,使之产生凝聚力、扩大影响力。

  以集中培训为途径,实现“两支队伍”能力素质有新提高。党组织书记队伍的能力素质,直接关系到企业党建工作水平。要把企业党组织书记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同时注意抓好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培训。要抓好示范培训,坚持普遍轮训,实行任职培训,对新任职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组织部门要会同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委等有关方面,精心安排培训内容,有针对性地组织好任职培训,提高新任书记的履职能力。同时,要选好配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对不同身份的党组织书记,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管理措施。

  以“双强六好”为抓手,在发挥“两个作用”上有新作为。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按照“双强六好”总目标,紧紧围绕生产经营管理的中心任务开展活动、发挥作用。在职责定位上,主动思考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引导企业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为企业发展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在活动载体上,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开展党员承诺、践诺、评诺活动,建好用好网络平台,在网上开展党的活动,提高组织活动效果。在制度保障上,建立党组织和管理层的双向互动工作机制,党组织要积极了解和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在服务理念上,坚持以人为本,积极主动地做好有关工作,把职工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组织周围。

  以健全机构为突破口,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上有新进展。《意见》没有对组建机构的模式提出统一要求,允许各地继续探索,但要注意把握几个原则。一是要尽快建立。在本省内尽可能上下对口,做到有专门人员,有务实管用的规章制度,确保机构有效运作。二是要形成合力。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中要发挥职能优势和独特作用。三是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特别是依托其他部门建立机构的地方,组织部要加强协调,加强指导。四是要抓好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重要事项。不仅要联系党建工作强的大企业,更要联系党建工作不够强的大企业,让发展好的企业成为党建工作示范点,真正把有影响力的企业党建工作都开展得有声有色,把有影响力的企业家都团结凝聚到党的旗帜下。

  以听党话跟党走为目标,在加强出资人教育引导上有新举措。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出资人理解支持很重要。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出资人的工作。一是根本目标一致。开展党建工作是为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企业健康发展离不开党建工作;听党的话,跟着党走,有利于实现企业自身的利益。二是价值取向相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我们共同的思想基础。要帮助他们从价值判断上做出正确选择,坚定不移地跟党走,成为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三是思想感情相通。要主动为企业服务,真心关爱企业出资人,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以贯彻文件为契机,在经费场所保障上有新提升。要按照《意见》和会议要求,将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用,建立并落实税前列支制度。建立党费拨返制度,党员交纳的党费可全额返还企业党组织。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企业党建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探索采取企业赞助、党员自愿捐助等方式,多渠道解决经费问题。要推进企业党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倡导国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场所共用、资源设施共享。在非公有制企业比较集中的地方,统一规划建设党群活动服务中心,为党员提供活动场所,为党组织搭建服务群众的平台。(陈向群)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1日 14:19 来源:求是 编辑:王琨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