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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常委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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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按照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10月19日至20日,省委常委班子用2天时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指导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重要遵循,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密切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以整风精神深入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为了落实好民主生活会提出的整改措施,更好地推动省委常委班子自身建设,推动全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近日,省委常委会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现予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强化理论武装,切实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

  (一)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专题教育。在全省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章和党纪国法等专题学习教育,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更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推进措施:

  一是以杨善洲为镜鉴,继续开展杨善洲精神学习教育活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好“总开关”问题,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自觉践行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

  二是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全省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从今年11月份开始,全省每名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参加1次至少5天的集中轮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开创全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新境界。

  (二)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严格遵守党章,坚持“四个服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推进措施:

  一是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程序办事、按制度办事、按集体意志办事。

  二是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工作生活待遇等方面的各项规定,时刻从严规范言行,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全省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巡视监督等各项制度,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断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二、强化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全省各族群众服务

  (三)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全省党员干部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忠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更加坚定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群众利益、群众工作。

  推进措施:

  一是在抓好省委常委班子自身整改的同时,督促指导全省第一批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二是提前谋划部署全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相关工作,确保顺利起步。从明年1月开始,一方面继续督促检查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另一方面督促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做好边学边查边改工作。

  三是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继续在全省深入开展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活动,巩固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

  (四)切实保障和维护好群众利益。深入把握新时期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利益作为履行职责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努力把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推进措施:

  一是坚持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不断完善领导干部总结报告联系群众情况、改进作风情况和解决问题情况的具体规定。

  二是建立健全民意表达渠道、群众智慧集纳、反馈机制和渠道,特别是要做好群众批评反对意见的收集和采纳工作。

  三是在规划编制、城镇改造、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要充分尊重群众意见、全方位考虑群众利益,防止出现大规模群众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严格控制耕地占用,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五)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紧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抓好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

  推进措施:

  一是大力实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两个倍增”计划。

  二是推进就业惠民和创业富民计划。

  三是落实好转户进城农民“两种身份、五项保留、五项保障”的政策措施,每年农业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不低于120万人,到2020年全省农业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1000万人以上。

  四是推进社会保险“一卡通”,做好转户进城农民、失地农民的社保工作。

  五是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和住院报销补助比例,推动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点工作。

  六是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乡、村、社区医技人员培养计划。

  七是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八是扎实推进兴边富民工程,推进乌蒙山区、石漠化地区、滇西边境山区和迪庆藏区等4个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继续实施整村整乡推进项目。

  九是继续推进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和防灾应急“三小”工程。

  十是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十一是继续推进禁毒防艾人民战争,解决好吸毒艾滋病人群及孤儿的救助问题。

  十二是全面开展山区农村“五小水利”建设,每年建设40万件山区“爱心水窖”,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三、抓牢第一要务,开创又好又快发展新局面

  (六)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以GDP排名比高低、论英雄,妥善处理好发展速度与质量、经济总量与结构、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充分考虑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长远经济效益,严防急功近利和短期行为。

  推进措施:

  一是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GDP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率、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边疆稳定、社会和谐等工作。

  二是充分考虑各地实际情况,坚持分类指导、分类考核,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鼓励社会把更多的资源配置到转方式调结构上来,引导各级干部把更多的精力和工作投放在打基础利长远上来。

  三是抓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积极化解过剩产能等工作。

  (七)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认真贯彻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领导制度,始终坚持依法、科学、民主的原则,进一步增强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

  推进措施:

  一是坚持和完善省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正确处理党代会、全委会、常委会之间的关系,切实做到不简化手续、不减少程序、不随意决策。

  二是对于事关发展全局、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坚持协商在前原则,充分听取“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学者、党外人士以及基层群众等各方面意见,进行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三是推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四是对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决策者的相关责任,并实行终身追究。

  (八)切实提高统筹发展水平。根据全省各地不同的资源禀赋、自然条件、人文特点,切实统筹区域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和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全力做好关系全局的中心工作、关系民生的具体工作、关系长远的基础工作和关系社会和谐的紧迫工作。

  推进措施:

  一是更加重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积极推进民族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保障、民族文化繁荣、民族教育振兴、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干部培养、民族法制建设、民族理论研究、民族工作创新、民族关系和谐“十大示范工程”,确保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

  二是深入实施我省藏区“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实施一批基础设施和改善民生项目,进一步加快藏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进一步优化国土开发和空间布局,坚持集约利用资源,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舒适、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九)狠抓工作落实。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发扬钉钉子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把抓落实作为履行职责的核心内容。

  推进措施:

  一是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绩效管理,严格实施问责,确保中央和省委政令畅通。凡是中央和省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部列入省委、省政府重大督查事项,由省级领导干部牵头负责,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强化跟踪问效,实施绩效考核量化。

  二是健全人人负责、层层负责、环环相扣、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工作责任制,把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以责任制促落实、以责任制保成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三是进一步完善巡视督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情况通报制度、重大责任追究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找出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排除工作中的障碍和困难,对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切实转变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十)切实改进调研方式。把调查研究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开展工作的重要方法,简化调研形式,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实效性,有效避免“被调研”“浅调研”,切实做到下基层调研不扰民、不给基层增加负担。

  推进措施:

  一是大力推行随机调研制度,对随机调研的内容、路线、选点、对象等有关事项明确化、具体化,到困难多、问题多、矛盾多的地方,确保随机调研能够真正深入基层察实情看实况。

  二是省委常委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做到每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2个月,其中专题调研不少于1个月,住村入户时间不少于3天,并及时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针对性建议的调研报告,重要意见建议及时报省委、省政府决策参考。

  三是统筹安排调研,不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地方、一个点、一条线路调研。不安排没有实质性进展的项目,不做没有实质意义的展板,不为迎接调研装修布置。一般不安排调研汇报会、不安排接见合影,不组织文艺演出,房间内不专门配发生活用品和洗漱用品,一律不摆放鲜花、水果等。

  四是各级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要自觉交纳伙食费、真正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以好的作风取信于民。

  (十一)完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效机制。规范民主生活会的制度、程序和方式,严格执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规定,为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营造良好氛围。构建领导班子成员日常沟通交流平台,班子成员之间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谈心交心活动。

  (十二)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在巩固边学边查边改成果的同时,着力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明确整治措施、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抓好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开展“七项专项整治”:一是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二是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三是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四是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五是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六是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七是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五、坚持正确导向,着力培养和选拔高素质干部

  (十三)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办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识别的责任,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拔出来。

  推进措施:

  一是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区分实施选任制和委任制干部选拔方式,不硬性规定竞争性选拔比例,不搞“凡提必竞”,坚决纠正唯票取人、唯分取人、唯年龄取人等现象,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给有真本事、真水平的人提供干事平台。

  二是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和当地干部培养力度。

  三是建立完善干部工作公开机制,认真研究干部工作公开什么、在什么范围公开、用什么方式公开、公开到什么程度等问题,真正使选人用人公开透明。

  四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机制,对那些看得准、有潜力、有发展前途的年轻干部,通过压担子,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到艰苦岗位、基层单位经受多岗位、长时间的锻炼。遵循干部成长规律,使年轻干部经过必要的台阶、递进式的历练和培养。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熟较早的,要敢于大胆破格使用,坚决纠正借“破格提拔”之名行谋私之实。切实加强和改进后备干部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

  (十四)清理干部管理权限宽泛问题。赋予基层和部门更多的干部自主权,将省直部门管理副厅级机构副职任免、人事处长任免、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方案审批、基层工作经历不足2年的处级领导干部破格提拔、县长任免、省属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委委员(常委)和董事任免审批等权限,下放给厅局党组或州(市)党委。

  (十五)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坚决不放过,对违反程序打招呼、递条子的要坚决制止并公开曝光,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决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清除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六、形成制度体系,使各方面的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十六)强化规矩意识,抓好建章立制。模范遵守制度规定,把制度建设作为推动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根据中央关于从实际出发,做到配套衔接、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管用长效的要求,认真清理全省近十年来出台的涉及“四风”方面的有关制度规定,并与全省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相衔接,梳理出需要“废、改、立”的制度规定共60项,其中:予以废止的15项,修订完善的13项,需要新建的32项(目前已建立8项)。计划新建制度24项,其中,反对形式主义方面的3项:随机调研制度,进一步解决“三难”“四多”的规定,健全完善选人用人有关制度;反对官僚主义方面的2项: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纪检监察机关对民生资金监督检查的规定;反对享乐主义方面的8项: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的实施意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领导干部生活待遇的规定,关于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实施办法,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实施办法,接待外宾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实施办法;反对奢靡之风方面的11项: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意见,对违反《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行为的党纪政纪处理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楼堂馆所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反对食品浪费的规定,财政公开制度,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经费管理办法,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的实施意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临时出国人员经费开支标准和管理暂行办法,省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0日 15:18 来源:云南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