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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委常委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具体整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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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廉洁从政杜绝特权车

  对部分市管干部和所有拟提任为市管干部的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内容进行抽查核实,抽查核实结果作为对干部纪律性、诚信度考核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的主要参考依据

  开展党政机关公务车“小号牌”专项整治,全部更换为普通牌照,杜绝特权车

  市级机关精简一成编制

  打破体制界限、所有制界限和身份限制,打破条块分割,加快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任用一批、交流一批、培养一批

  按10%左右的比例精简市级机关人员编制,充实到城乡结合部、大型居住区等薄弱环节,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一线执法力量

  不使用财政资金办节庆

  开展节庆、论坛、展会专项整治,原则上不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节庆、论坛、展会等活动

  压减2014年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财政预算,重点压减“三公”经费、办公经费、会务费等。开展“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专项整治

  常委基层调研至少2个月

  改进会议召开方式,严控各类成立大会、纪念大会、研讨会,实行发文不开会等,2014年后每年全市性大会总量比2012年减少一半

  市委常委每年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2个月;市委书记或市长到区县调研由区县委书记、区县长一人陪同,其他常委、副市长调研由区县分管领导一人陪同;调研不事先踩点,轻车简从

  一、进一步增强群众观点,提高服务基层和群众工作能力

  加强服务基层:制定本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暨2013—2015年建设规划,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制定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指导意见,围绕健全群众诉求表达反映机制、群众诉求反馈机制和科学的激励监督机制,抓好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和直接联系信访群众、党代表联系村(居)等工作。制定《关于上海市加强农村综合帮扶工作的若干意见》,编制2013—2017年重点对口帮扶规划,促进本市农村经济相对薄弱地区加快发展,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农户生活水平。开展“立案难”、“执行难”专项整治。

  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凡是与社区基本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密切相关的政务咨询、受理、办理、出证等服务,均纳入受理中心一口受理,全区通办。完善社区文化设施使用及管理办法,以结合各区域实际、满足功能要求为主,做到有标准但又不搞一刀切。

  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制定本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专项整治。开展居(村)委会工作台账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取消一批,归并一批,实施目录管理,建立准入把关制度;推行居(村)委会电子台账,实现信息共享。完善基层党建、精神文明、综治工作创建考评体系,实施分类指导,推动建立民意导向的考核机制,减轻基层负担。

  二、进一步严肃党的纪律,从严管理干部

  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制定并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党校党性教育的意见》,强化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和党性党风教育,明确学制在1个月以上的党校主体班次,必须设置专门的党性教育教学模块。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市委领导带头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经常与区县、大口党委、委办局主要负责同志谈心谈话,了解干部思想动态,研究有关地区、部门、单位班子建设问题等。

  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制定《关于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开展抽查核实办法(试行)》,对部分市管干部和所有拟提任为市管干部的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内容进行抽查核实,抽查核实结果作为对干部纪律性、诚信度考核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的主要参考依据。制定《上海市各区县和市委市政府各委办局党政正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办法(试行)》,组织开展部分区县、委办局党政正职每年向市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并接受市纪委委员民主评议工作。制定《上海市实施》,明确组织实施途径,健全监督检查办法,落实责任追究方式,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严格干部人事制度,进一步规范市管干部退休审批工作;推动市管干部工作调动后,严格执行及时转移工资、组织、行政等关系的规定。规范法官、检察官与当事人、律师、特定关系人的接触交往行为。规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依法制约的内容、形式、程序。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开展党政机关公务车“小号牌”专项整治,全部更换为普通牌照,杜绝特权车。

  进一步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成立市委调研组,深入市级机关、区县、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打破体制界限、所有制界限和身份限制,打破条块分割,加快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任用一批、交流一批、培养一批,为上海创新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生力军。按照“面向基层、面向实践、面向群众”要求,制定并进一步落实干部丰富基层工作经历的制度,继续推动机关干部到基层一线任职、挂职,除个别特殊专业岗位外,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市级机关处职干部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拓宽干部培养渠道,有计划地选送优秀年轻干部到市长咨询会成员等跨国企业的国(境)外总部参加实务培训,提高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能力。继续推进在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招录公务员。完善干部交流任用制度,探索建立全市干部交流平台,组织市级机关与区县干部双向交流任职,疏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干部人才交流任用渠道,加大对各系统、行业、部门干部在全市面上统筹选拔任用力度。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若干意见,根据竞争类、功能类、公共服务类等不同类型企业,完善市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有别于党政机关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制定本市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制管理办法,实施市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制,强化契约化管理。规范企业领导班子职数等事项。制定加强对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垂直兼职监管的规定。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制定关于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和关于市管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

  三、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群众安居乐业

  健全社会管理制度:制定《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章制度,实施积分管理,强化人口服务。制定《上海市重大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操作规范(试行)》,按照“应评尽评”的要求,凡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重大政策特别是重大措施,作出决策前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定 《关于切实整改本市城市管理领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日常管理和整治力度。

  充实基层管理力量:按10%左右的比例精简市级机关人员编制,充实到城乡结合部、大型居住区等薄弱环节,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一线执法力量。

  加强和改进群众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群众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工作的意见,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广泛听取和吸纳群众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意见建议,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监督国家机关依法履职的基础性作用。加强“12345”市民服务热线,推动整合其他服务热线,为市民提供咨询和表达诉求提供便利,强化政府督查部门、监察部门、热线办三位一体的跟踪督查机制,提升热线事项办理质量,把“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打造成为服务市民的总平台。

  维护城市安全: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意见》,按照行业监管与属地监管并重,以分级属地监管为基础,政府管控、专业监管、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工作体制,发挥属地监管优势,加强源头控制,形成监管合力。开展治安顽症问题排查整治,针对治安突出问题和违法犯罪易发区域,依法加强治理。

  四、进一步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制度: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专项配套实施办法。认真贯彻《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开展新建楼堂馆所和超标办公用房专项整治。

  规范公务接待、公务支出、公务活动等事项:制定关于加强本市国内公务接待集中规范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预算,严格控制接待经费,实行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和清单制度,严格公务接待范围、内容和标准。制定关于在外事接待及交往活动中费用开支管理的规定。制定关于规范本市党政机关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管理的通知。制定关于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的实施办法。制定《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规范公务接待、严禁公款大吃大喝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严禁各类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活动的通知》,明确和重申公务接待、会议、培训活动和国内公务考察等方面的纪律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节庆论坛展会等活动管理的意见》,开展节庆、论坛、展会专项整治,严控活动数量规格,严格活动审批程序,从严控制经费预算,原则上不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节庆、论坛、展会等活动。制定《关于本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送礼品的管理办法》,明确和重申关于禁止违规收送礼品的纪律要求,加强对违规行为的处理。

  压减机关财政预算与“三公”经费:坚持长期过紧日子,压减2014年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财政预算,重点压减“三公”经费、办公经费、会务费等。开展“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专项整治。扩大财政信息公开,将市本级支出科目细化公开到“款”级,并将其中教育、科技、农林水事务等重点支出科目细化公开到“项”级;扩大市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范围。探索市级行政单位行政经费公开、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开,完善政务微博等公开渠道。

  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制定《关于在本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中严肃有关纪律的通知》,明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中有关纪律要求。制定本市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分系统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对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进行规范。规范一般公务用车管理,修订《上海市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使用管理办法》。

  五、进一步强化监督问责,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制定 《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市委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专项整治。制定关于本市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海三十条实施办法的处理办法,加强对违规问题的治理。制定《关于本市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的办法》,建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明确督促整改方式、违规违纪处理等内容。制定《关于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开展专项检查,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制定本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明确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操作性办法。完善反腐倡廉监督体系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本市反腐倡廉监督体系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组织协调本市各监督主体形成反腐倡廉工作合力;制定本市反腐倡廉监督体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协作事项及责任分工,明确协作事项,落实责任分工。

  六、进一步加强市委常委会自身建设,更好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修订 《市委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的若干规则》,市委常委会自觉做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认真学习实践的表率、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表率、弘扬优良作风的表率。加强学习,完善常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学习与务虚研讨相结合,学理论、学历史与研讨重大现实问题相结合,切实提高党性修养,增强政治定力。认真落实亲自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下访接待群众、定期看望困难群众制度,面对面地倾听群众呼声,直观地了解基层实际情况。开展文山会海专项整治,制定并落实《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加强全市性大会管理的意见》,改进会议召开方式,严控各类成立大会、纪念大会、研讨会,实行发文不开会等,使2013年全市性大会总量比2012年减少三分之一,2014年后每年全市性大会总量比2012年减少一半;制定《上海市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处理暂行办法》,带头推进公文处理工作信息化,实现网上阅看和办理各类公文,实现日常公文报送和分发全程受控,减少行政成本,推进无纸化办公。改进下基层考察调研工作,建立健全常委基层联系点制度,市委常委每年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2个月;市委常委要沉下去蹲点,深入基层单位解剖麻雀,取得第一手资料,用于指导推动全局性工作;市委书记或市长到区县调研由区县委书记、区县长一人陪同,其他常委、副市长调研由区县分管领导一人陪同;调研不事先踩点,轻车简从。

  制定市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政治协商的意见,每年初拟定协商议题,提出协商活动建议方案,增加协商专题座谈会、专题通报会,市委常委应出席相关协商活动。建立对党外人士所提意见建议的研究、办理和反馈机制,加强对党外人士知情明政的支持力度,落实党外人士提前参与协商所涉议题的相关调研等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8日 09:11 来源:解放日报 编辑:李佳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