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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国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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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繁案是一起典型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在企业经营管理中以权谋私的严重腐败案件。”日前,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国资委联合召开全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深刻剖析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工会原代副主席李孟繁违纪违法案件,教育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以案为鉴、廉洁自律。

  经查,自2004年至2012年,李孟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向有关部门推荐或直接利用其在招投标决策会上的决定权,帮助民营企业主和个体商贩承揽物资采购业务、工程建设项目,非法收受巨额贿赂。此外,李孟繁还在公司宣传品制作、户外广告业务、通讯器材采购和贺年卡订购等方面雁过拔毛,伺机揩油。目前,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已将李孟繁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会议强调,要加强对国有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领导者的教育引导,强化廉洁从业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廉洁从业底线和党纪国法红线,强化企业管理,堵塞漏洞,不断推动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要加强制度建设,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严把选任关,杜绝干部“带病提拔”或“边腐边升”,要进一步探索科学合理的企业领导人员轮岗和交流机制,防止因久居一职、稳坐“铁交椅”而滋生权力腐败。(记者 付金泉)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9日 14:2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