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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为农初心 当好供销“快递”

供销合作总社合作指导部党支部 刘进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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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为农初心 当好供销“快递”

供销合作总社合作指导部党支部 刘进喜

2017年7月28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支持供销合作社工作,将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纳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予以部署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视察了解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情况,听取供销合作社工作汇报,就充分用好供销合作社这支力量,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新时期“三农”工作中的独特优势与作用,作出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明确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目标方向、重点任务,进一步坚定了340万系统干部职工做好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道路自信和事业自信。

  合作指导部作为全国供销总社的综合业务部门,承担着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三农”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全系统的组织建设、企业发展、文化建设和法制工作的重要职责,特别是近年来又作为总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办公室,启动了《供销合作社条例》起草和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这就要求支部每位党员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供销合作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知行合一,不断增强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理论自觉、政治自觉和行为自觉,坚守为农初心,强化工作指导,上接“天线”,下接地气,把中央的精神传递到基层、落实到一线,当好供销“快递”。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改革进行到底

  党的十八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2014年在纪念总社成立6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就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60年来供销合作社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历史性贡献,明确提出了新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方向、目标与任务,即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2016年,习总书记在安徽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将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六项重点任务之一(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制改革、加快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要求按照为农服务宗旨和政事分开、社企分开方向,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同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运作更有效的合作经营组织体系。总书记的系列批示指示从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明确了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的改革方向和发展定位,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过去三十多年供销合作社的历史,就是一部改革发展史,就是一个实现从单纯的商贸流通组织向为农服务综合组织转变的历史进程。80年代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的方向和重点是恢复“合作商业”性质,90年代的中央5号文件和国务院5号文件提出要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新世纪以来的国务院40号文件和中央11号文件都强调供销合作社要成为“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当前,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三农”工作的全局出发,强调供销合作社要发挥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成为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致富、繁荣城乡经济中担当起更大责任。

  习总书记的上述论述就象“定盘星”,解决了供销合作社“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为谁改”、“怎么改”的问题。四年多来,我们积极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发展城乡一体化,围绕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改造自我、服务农民”为核心,以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发展农村电商、开展农村合作金融、分类改造基层社、构建双线运行机制为重点,采取加大宣传、加强指导、分类推进、总结推广、督促检查等方式,在全系统及时启动和顺利开展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总社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改革试点工作机构,建立党组成员定点联系试点地区工作机制。在河北、浙江、山东、广东4省启动综合改革试点,先后在河北邯郸、山东潍坊、浙江杭州、广东广州召开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一次会议一个主题,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供销合作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主动作为,积极投身改革,全力推进改革。各地供销合作社共确定63个地市级社、422个县级社和一部分社有企业作为试点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予以推动。目前,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88个地市和1163个县已出台贯彻落实中央11号文件、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浙江、山东、湖南、广西、重庆、宁夏等6个省(区、市)的市、县级党委政府全部出台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文件。

  通过改革推动,供销合作社的为农服务宗旨进一步确立,基层组织体系进一步加强,为农服务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提升,系统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得到明显加强。与改革前的2012年相比,全系统基层社数量由1.9万家发展到2.9万家,乡镇覆盖率由56%提高到92.5%;领办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由7.7万家增加到17万家,入社农户近1500万户;成立农民合作社联合社6300多家,占全社会的70%以上;经营服务网点达到98万个,社有企业由1.7万家增加到2.1万家;销售总额由2.58万亿元增加到4.78万亿元,资产规模达到1.38万亿元。

  大家知道,历史上供销合作社曾经辉煌过。1978年,供销合作社商品零售额曾占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35.5%、农村商品零售总额的 68.2%,成为当时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唐山地震后,北京市社在几小时内就将全市库存和可以支援的物资数量报告总社,江苏组织上千艘船运送救灾物资,黑龙江省主动将300万根杂木杆的任务增加到900万根,江西临川县社突击25小时将30个车皮的40000根毛竹发出,全系统在两个月中向唐山发送车皮10733个。通过深改革、加快发展,现在的供销合作社正在行进在浴火重生、再铸辉煌的道路上。

  二、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在2013年12月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总书记强调: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2015年7月在吉林调研时,总书记指出: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不能忘记农民、不能淡漠农村。在2016年4月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总书记强调:要坚定不移深化农村改革,坚定不移加快农村发展,坚定不移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习总书记长期深入研究思考我国农业发展问题,对于发挥合作经济的作用、提升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情有独钟。2001年,在其博士论文《中国农村市场化建设研究》中就鲜明提出:“要走组织化的农村市场化发展路子”,“只有将农民组织起来,才能使农民尽快安全、顺利地进入国内外市场,并能够有效地降低进入市场的成本,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市场占有率。”总书记在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我国千家万户的小规模农业生产,光靠看是看不准的,要把农民组织起来,通过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的经营组织形式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再加上政策引导,把一家一户的生产纳入标准化轨道。”在讲到“谁来种地”的问题时,他强调“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生力军,要积极创新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在建设现代农业中发挥作用。”在总书记的关心下,2015年中央11号文件要求供销合作社把为农服务放在首位,围绕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并要求“供销合作社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做到为农、务农、姓农”。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农民始终是国家安定和改革发展的基础与依靠。自2004年开始,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4年聚焦农村、农业和农民,凸显出“三农”问题“重中之重”的地位。我国也是人口大国,粮食安全是一项长期国家战略,任何时候都要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但当前农村青壮劳动力紧缺,资源环境硬约束日益突出,农业生产成本地板抬升,农产品价格天花板封顶,土地流转出现“非农化”、“非粮化”倾向。如何让农业经营有效益,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关键就在于解决好“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具体来说就是要通过提升土地经营规模,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大科技支撑,加强政策支持,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供销合作社作为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如何利用好长期扎根农村、贴近农民,组织体系比较完整,经营网络比较健全,服务功能比较完备的优势,面向农业现代化、面向农民生产生活,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在发展现代农业、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更好发挥独特优势,担当起更大责任,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是我们每一个供销合作社人必须思考的重大问题和必须身体力行的重要工作。

  总社党组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和中央的有关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围绕解决好“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坚持以不改变土地承包经营关系为前提条件,以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传统优势和基层组织网络为基础,选择山东省开展以土地托管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创新试点,通过指导当地县级供销合作社依托农资经营业务发展农业服务公司,依托基层社建设为农服务中心,面向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机种机收、统防统治、粮食烘干等全程或环节托管服务,打造出“3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既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增加了农民收入,又可以有效避免“非农化”、“非粮化”问题,目前已建成为农服务中心855个,托管面积达到2107万亩,占全省耕地面积的五分之一。总社深入总结山东的经验做法,向全国推广。目前,已有28个省(区、市)供销合作社开展土地托管服务,面积达到1亿亩。201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首次列入了由供销合作社系统总结推广的土地托管服务模式。实践证明,总书记关于“谁来种地”问题的关切切中当前我国农业问题的要害,供销合作社通过贯彻中央改革精神,确实发挥出了生力军作用,促进了农业现代化进程。

  三、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有过很多重要论述,对于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更是高度关注。2015年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总书记指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要继续推进新农村建设,使之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互惠一体,形成双轮驱动”,“要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机制,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决策、投入、建设、运行管护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2013年7月11日,总书记在河北省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专程来到正定县塔元庄村,视察了由供销合作社主导建设、塔元庄村“两委”和正定县城关供销合作社共同管理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总书记在详细了解超市经营情况后,高兴地对县社主任说:“把超市开到农村,把社区服务送到千家万户,你们的工作做好了,我就放心了。”

  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民群众对生活服务的需求层次和内容都日益多样化,迫切需要加强农村社区的基础服务设施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让农民群众少跑路、不跑路就能享受城里人一样的生活。供销合作社长期从事农村商品流通,形成了遍布城乡的经营网络,供销合作社系统的主要农资产品经销量占全社会的70%以上,棉花经营量占全社会一半以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领域占据主要市场地位,农村日用消费品经营网点覆盖三分之二的行政村,是名符其实的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农村流通的主渠道。但供销合作社也面临着自身综合实力较弱、经营服务机制不活、社会经营主体竞争激烈等问题和挑战,需要通过改革体制机制,加强联合合作,整合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模式,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多快好省地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近年来,总社按照习总书记的要求,把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作为拓展农村综合服务的重要手段,指导各地采取供销合作社自建、与村集体共建、与社会资本联建、发展加盟合作等方式,在行政村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在乡镇(街道)和较大行政村建设城乡社区服务中心,提升硬件标准,规范服务内容,为城乡居民提供生产生活多样化服务。深入总结各地成功经验做法,引导推动“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创建活动,有效发挥村两委的政治组织优势和供销社的经营服务优势,将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与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有机结合,推动基层社与村“两委”共同领办创办合作社、兴办连锁超市、农村综合服务社等经营服务平台,带动村集体和农民增收,实现强村固基、富民兴社。总社先后与中国气象局、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等部门和组织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依托供销合作社农村网络共同开展农村气象、普惠金融和城乡物流等便民服务。目前,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农村综合服务社已由2012年的27万家发展到37.6万家,行政村覆盖率由40%提高到65%以上;各类综合服务业务蓬勃发展,全系统金融服务营业额超过千亿元大关,居民生活服务业营业额比上年增长112%。

  四、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信息化在促进国家经济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2016年4月,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当今世界,信息化发展很快,不进则退,慢进亦退”,“可以瞄准农业现代化主攻方向,提高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水平,帮助广大农民增加收入”,“可以发挥互联网在助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让更多困难群众用上互联网,让农产品通过互联网走出乡村”。2014年4月28日,习总书记在新疆考察期间,专门到自治区供销社所属的新疆果业集团视察,现场了解果品加工、包装、配送和电子商务运营情况。视察结束时,总书记说:“非常感谢你们,能够通过互联网这种方式来打通新疆农产品的流通渠道,你们这一点做的非常好。希望你们后面挖掘更多新疆农产品,通过线上线下组合的方式,让更多农户去受益”。

  发展电子商务,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是当前商业模式变革的新要求,是农村流通发展的新趋势,更是供销社传统流通网络改造的新方向。农村电商的发展,给农产品流通开辟了新天地,明显减少了环节成本,拓宽了销售渠道,帮助农民分享到更多的收益。当前,各大商业企业都聚焦农村,加快对农村市场的开发,尤其是淘宝、京东等电商巨头更是投入巨大,这其中,也有不少外资的身影。在国内众多商品市场已被外资企业占领的背景下,如何避免具有政治经济双重战略地位的农村市场不被他人控制,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关注的大事。对于在传统农村商业领域占据优势的供销合作社来说,如何适应新的商业模式变革,主动拥抱信息化大潮,加快硬件信息化改造,创新经营业态,实现“互联网+农村流通”的转型,非常必要且十分迫切!

  实际上,近几年供销合作社系统已经加快了农村流通网络信息化的步伐。2013年以来,总社围绕打通“农村流通最后一公里”的目标,指导全系统大力建设农产品市场体系和仓储物流设施,各类配送中心发展到11000个。同时,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带动传统流通网络改造升级,促进商品零售额持续较快增长。总社本级组建了中国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打造全国性、综合类的“供销e家”电商服务平台,面向各级供销合作社整合各类电商平台和线下商品资源。河北省供销合作社确定了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为核心、以互联网技术为支撑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在省内主产区、主销区和集散地建设了8家大型农产品市场,加强互联网技术应用,配套建设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带动全省系统建成103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形成覆盖全省、辐射周边省区市的农产品市场集群。组织浙江省重点开展“县级电商运营中心+基层服务网点”电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指导当地供销合作社依托线下资源,加快组建电商龙头,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农资市场占有率稳定在70%以上,农产品流通量占到全省的30%以上。结合精准扶贫工作,推动贵州、江西等地供销合作社积极发展农村电商,助推当地农产品出山、农民增收,如贵州省社“贵农网”上线运营一年来,已在2/3的县建立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在乡村布局5609个电商服务站,开辟物流线路100余条,实现“黔货出山”19亿元,供销合作社服务已覆盖全省1358万农村居民。在网络信息化改造的支撑下和电子商务模式的带动下,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2016年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5万亿元,2013年以来农副产品市场交易额、农副产品购进额分别实现年均增长31.3%和31.4%,达到6950亿元和达到1.2万亿元。

  五、发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打造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2006年1月8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构想。当年12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在温州瑞安召开全省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工作现场会,习近平同志亲自到会并作重要讲话,进一步表述为:“三位一体”是三类合作组织的一体化,也是三重合作功能的一体化,又是三级合作体系的一体化。2013年3月,在参加全国“两会”分组座谈时,习近平总书记回顾了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年来农村先由分到合、再由合到分的过程,指出:当时中央文件提出要建立统分结合的家庭承包责任制,但实践的结果是,“分”的积极性充分体现了,但“统”怎么适应市场经济、规模经济,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新世纪10多年来,像沿海地区以及农业条件比较好的地方,在这方面都做了积极的探索,也有了一定的经验。农村合作社就是新时期推动现代农业发展、适应市场经济和规模经济的一种组织形式。我们要正确理解习总书记关于“三位一体”的思想,必须站在“三农”工作大局去思考,纵览我党农村工作发展历程,并以浙江探索为基础放眼全国,才能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更好地指导今后的实践。

  回顾我党的“三农”工作历史就会发现,“三位一体”实际是几代共产党人不懈的追求。在革命战争时期,主要表现为农民运动下的消费、贩卖、信用合作社的发展和根据地及边区的消费合作社、综合性合作社的建设。建国初期,我党把合作社作为一种重要形式,组织开展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毛泽东主席曾对供销合作社与农民生产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签订结合合同作出过重要批示。人民公社时期,生产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成为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三驾马车”。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后,“三位一体”综合合作逐渐成为整合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构建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手段。我们研究和实践“三位一体”,重点就是要在抓好“分”的同时,做好“统”的工作。要以合作化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衔接分散家庭经营农户与规模经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升资源利用的规模化效益,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要打造“三位一体”综合平台,实现涉农资源有效整合,打造出党委政府抓得住、用的上的“三农”工作骨干力量。要横向推进各类为农服务主体的联合,纵向推动产业链条的整合,引导产业链、服务链、创新链各个环节融合互通,实现新老合作经济资源的有效对接,满足农民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实现合作与自我服务的现实需求。要推动各地供销社积极参与“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拓展服务功能,转变行政化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提高市场化运作水平。

  近年来,总社统筹全局,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展“三位一体”实践探索,发挥流通环节的牵引作用,较好带动了各类服务资源的整合利用,共同促进了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总的来看,“三位一体”的探索实践分为三个类型:一是河北、江苏、山东、重庆等地供销合作社整合系统内部服务资源,引领农民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在生产环节,由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农资、农副产品经营企业和基层社牵头领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带领农民开展生产合作,实现规模经营。在流通环节,供销合作社通过本系统的农村连锁网络终端、农村综合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部等,引导农民开展消费合作,以优惠价格向农民供应生产生活物资,统一销售农产品。在资金环节,供销合作社出资兴办农信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小微金融企业,一头与正规金融机构对接合作,一头面向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发挥中介平台作用,开展涉农小额信贷服务;同时在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选择有条件的开展内部信用互助业务。二是贵州等地供销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新型农村信用合作组织推进业务协同,开展“三位一体”综合服务。他们将基层供销合作社、社员股金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机结合起来,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基层供销合作社搭台,负责农资供应、技术服务和产品销售;社员股金服务社加油,负责调剂生产所需资金;专业合作社唱戏,负责组织农民生产加工,助农增收。“三社”独立核算又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形成相对闭合运行的有机整体,将农业的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串联起来,将供销合作社的流通优势、股金服务社的资金优势和专业合作社的生产优势有机结合起来,为农民提供全产业链服务,与农民形成了联结更为紧密的利益共同体。目前,贵州省已创建“三位一体”新型合作社232家,发展商品生产基地16万余亩,带动农户13.5万户,其中贫困农户6万多户,助农增收10亿余元。三是总社指导浙江省将“三位一体”改革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统筹推进,由党委、政府牵头推动,依托供销合作社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整合涉农部门、供销合作社、农信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各方资源,打造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新型合作体系。目前全省已自下而上全面构建起乡镇、县、市三级农合联组织体系,吸纳6.61万个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各类为农服务组织(企业)入会,严格实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按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登记运行。县以上农合联设立执委会,依托同级供销社组建,涉农部门事业单位的经营性服务事项优先由农合联承担,涉农公共服务事项以委托或购买方式转由农合联或其他主体承担。农合联普遍建立农民合作基金和资产经营公司两项制度,建立现代农业、城乡商贸、农村金融三大服务体系。

  今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要求以来,供销系统进一步加大了“三位一体”工作力度。6月份,供销总社联合中央农办在浙江温州召开发展“三位一体”合作、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现场交流会,交流推广各地供销合作社的有关经验做法。“三位一体”建设作为当前正在全面展开的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今年前6个月,供销合作社系统各项业务快速发展,其中有15个省的销售总额增幅在20%以上,凡是改革措施实、力度大的地区发展就快。农产品首次超过农资和日用消费品成为全系统业务经营的第一大板块,从根本上奠定了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生力军和综合平台的产业基础。

  六、制定《供销合作社条例》,为改革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先立法后改革”、“边立法边改革”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法思想和实践的重大变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增强改革的穿透力”。2014年5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王侠同志的工作汇报时明确指出: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角度,应该有一部关于供销合作社专门的法律法规,同意先制订《供销合作社条例》,待条件成熟时,再出台供销合作社的专门法律。

  制定出台《供销合作社条例》是供销合作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热切期盼,是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现实需要,有利于发挥好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将中央《决定》精神上升为国家意志,把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措施落到实处;有利于更好发挥中国特色供销合作社的独特作用,有效预防和减少突破改革底线、借改革之名侵害供销合作社权益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保障供销合作社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致富、繁荣城乡经济中担当起更大责任、发挥好重要作用。

  《供销合作社条例》制定工作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关怀支持下启动的。近三年来,起草组的同志在总社党组、理事会领导下,全力以赴展开工作,几十次易其稿,两次向国务院报送了送审稿,多次向中央改革办、中央农办、国务院法制办汇报沟通,多次向中央有关部委、省级人民政府和供销系统征求意见,付出了艰苦劳动,发挥了积极作用。

  支部全体党员干部通过深入学习、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了为农服务的思想认识,增强了干事创业的能力本领,以“建设一流支部,打造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为基本要求的支部和部门建设明显加强,工作作风显著改善,工作成效也得到各方面的认可和肯定。2014年以来,支部先后被评为中央国家机关“总结支部工作法”先进单位、中央国家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部门获得第二届中央国家机关“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2日 14:42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阮玉秀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