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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专题聚焦(2):树立选人用人新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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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树立了一系列的新导向,以建立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条例》树立了哪些主要导向?如何认识这些导向?本期邀请部分党员干部参与讨论。

从严才能选出好干部

  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是我们党的一贯要求。但近年来,少数地方和部门在选人用人上出现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的现象。如,有的过分看重票数,简单以票取人;有的把关不严,破格变出格,等等。这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党的干部工作的严肃性,影响了干部干实事的积极性。新修订的《条例》中,明确对“裸”官跑官、违规破格等说不,进一步体现了从严的鲜明导向。这既是顺应群众的呼声,更是对干部工作规律的遵循。

  严是爱,宽是害。审查不严、把关不紧,就有可能增加一些干部的不良预期,助长“混日子”、“走后门”的歪风,让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得利,让真正优秀的人才心寒。要严把标准关,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进行选拔,防止唯GDP、唯选票、唯口才论好干部的现象发生。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把干部选任置于阳光下,以阳光为水,洗“阳光澡”。用阳光“晒晒”干部选任,既可确保干部“健康”,又可保证群众认可。要严格干部考核,完善现有评价考核标准,使好干部评价标准成为激励干部的“动力源”,选出德才兼备、群众认可的好干部。

  从严贵在坚持,难在始终如一。“严”一阵、“宽”一阵,尺度不一,不但会影响干部干事的积极性,还会损害制度的权威性。只有坚持不懈,始终如一严下去,才能形成一种强大的反推力,促使广大干部更加踏实干事,以自己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把“从严”环境下的为官之路越走越宽。 (浙江省建德市委组织部 程建全)

让德的软指标变成硬标尺

  才为德之资,德为才之帅。什么样的人该用,什么样的人不重用,都要把德放在首位。如只注意考试分数,不注意对人选素质的全面衡量,尤其是德行的深入考察,选出的干部群众就可能不认同,甚至产生“做人好不如做题好”的非议。修订后的《条例》突出强调要考察干部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体现了更加重视对德的考察的鲜明导向。

  德是检验领导干部党性的标尺,政治素质的试金石,党风纯正的风向标。官德彰,则风清气顺;官德失,则滋生腐败;官德正,则民心安定。为官者“头顶三尺”是法律,脚下支撑是官德。领导干部如果没有良好的德,就不可能廉洁自律;没有一流的人品作底子,从政就会栽跟头。这不仅是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的道理,也是党中央一再强调要求的。

  看清人、识准人,才能选好人、用对人。要正确把握德与才的辩证关系,既注重“考能”更重视“考德”,真正形成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要切实将“考德”作为一种“硬件”,把制度规范的他律与操守信念的自律有机结合,以信仰作为制度执行的基础,以监督作为制度落实的保证,德的考核才有更可靠的保障。 (安徽省颍上县交通运输局 朱波)

不以“考试导向”冲击“干事导向”

  用人导向,关乎党风民意,决定事业成败。近年来,竞争性选拔在拓宽选人视野、实现比选择优、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对其片面理解、简单量化的问题,一些干部“一次一次赶着考、一级一级攀着考”,产生以“好分数就是好干部”取代“好实绩才是好干部”的误区,挫伤了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与选准用好干部的制度初衷相悖。这次新修订的《条例》明确提出“防止简单以考试分数取人”,充分彰显科学的选人用人导向。

  好干部不是考出来的,而是干出来的。实践证明,仅凭一纸试卷、一套说辞,很难考出真才实能,更无从检验一个干部是否符合“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要牢牢把握干部工作的科学要求,彻底破除“以分取人”的简单思维,才能给予干部充分施展才华的广阔空间,有效引导干部在科学发展上动脑筋、下功夫。

  凭实绩用干部,是必须坚持的用人准则。要有效防止简单以考试分数取人,必须突出干部评价的实绩竞争,明确适合岗位特点的比选形式,科学确定所应重点考察的能力素质,有针对性地合理设计比选择优的具体环节,让比选在同一个衡量标尺下进行,让择优有一套可以直观判断的评价体系。有什么样的比选形态,就会有什么样的择优质态。只有通过规范操作的程序保障,把握关键环节、凸显关键要素,让干得好的人考得好,才能真正推动形成干部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迁山)

抓住干部的基层“坐标”

  相比而言,由于基层机构级别较低,干部身处一线,工作条件艰苦,收入待遇不高,上升空间易遭遇“天花板”,影响人才往基层流动的积极性。新颁布的《条例》,明确指出“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不仅给干部选拔培养工作进一步营造了务实氛围,也给广大干部添了在基层干事创业、服务群众的“奔头”与动力。

  基层需要人,更锻炼人。基层一线常常问题集中,矛盾集中,是一个最能锻炼人、培养人的“演兵场”。从实际情况看,凡是有过长期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群众感情往往比较强烈,工作方法往往周到全面。相反,一些“三门干部”容易出现脱离实际、讲话繁缛“八股”、管理“纸上谈兵”的现象。“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干部要主动到基层一线、改革的最前沿、邻里纠纷的日常协调中去见真章,去锻炼,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解决“眼高手低”的机关病症,提高自己的各项能力。

  “用一贤而群贤毕至,见贤思齐蔚然成风”。要在干部选用时,让有基层丰富经历的干部在初始提名过程中“有机会”,民主推荐时“受重视”,组织任用决定“能露头”,营造干部选拔公平公正的环境。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给干部量身定做基层教育培训和岗位锻炼综合“菜单”,感情上加强联系,工作上加强指导,生活上加强关心,让干部的基层奔头、干头转化成群众受惠得利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山东省安丘市委组织部 刘文晓)

  延伸阅读: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专题聚焦(1):用好制度选好干部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4日 15:43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李佳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