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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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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3年3月5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财政部

各位代表:

  受国务院委托,现将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进、顽强拼搏,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在此基础上,财政发展改革取得新进展,预算完成情况较好。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全国财政收入117209.75亿元,比2011年(下同)增长12.8%。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2700亿元,使用的收入总量为119909.75亿元。全国财政支出125712.25亿元,增长15.1%。加上中央财政用超收收入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4.15亿元,以及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000亿元和地方财政结转下年支出13.35亿元,支出总量为127909.75亿元。全国财政收支总量相抵,差额8000亿元。

  其中:中央财政收入56132.4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4%,增长9.4%。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2700亿元,使用的收入总量为58832.42亿元。中央财政支出64148.2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13.7%。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8764.8亿元,增长13.6%;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45383.47亿元,增长13.7%。加上用超收收入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4.15亿元,支出总量为64332.42亿元。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5500亿元,与预算持平。2012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77565.7亿元,控制在年度预算限额82708.35亿元以内。

  图表:图1:2012年中央财政平衡关系 新华社发

  地方本级收入61077.33亿元,增长16.2%。加上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45383.47亿元,地方财政收入总量106460.8亿元。地方财政支出106947.45亿元,增长15.3%,加上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000亿元和结转下年支出13.35亿元,支出总量为108960.8亿元。收支总量相抵,差额2500亿元。

  图2:2012年地方财政平衡关系 新华社发

  2012年中央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国内增值税19678.47亿元,完成预算的97.2%,主要是工业增加值增幅和价格涨幅较低;国内消费税7872.14亿元,完成预算的102.2%;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14796.41亿元,完成预算的99.7%;关税2782.74亿元,完成预算的103.4%;企业所得税12082.18亿元,完成预算的108.7%,主要是汇算清缴2011年企业所得税收入超过预计;个人所得税3492.61亿元,完成预算的102.7%;出口货物退增值税、消费税10428.88亿元,完成预算的104.8%;非税收入2848.7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8%。

  2012年中央财政收入比预算超收212.42亿元,按照有关规定,车辆购置税超收用于增加公路建设支出28.27亿元,其余184.15亿元超收收入全部用于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留待以后年度经预算安排使用。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按照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要求,预算执行中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没有扩大中央财政支出(包括中央本级支出和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规模的条件下,调整支出结构,重点增加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农业水利、节能环保等民生领域的投入。

  教育支出3781.5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15.7%。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缓解“入园难”问题。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大幅提高对中西部地区的补助标准。对3000多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免除3445万名城市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帮助1260万名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对中等职业学校的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学费。健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约1596万名学生受益。推动实施“985工程”、“211工程”,改善高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汇总中央和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用于教育的支出,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达到21994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了4%。

  科学技术支出2291.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3%,增长12.7%。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有效实施。增加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973计划”投入,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基础科研机构的保障水平大幅提高。推动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并取得明显进展。积极支持科技基础条件建设,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和高效利用。实施科技惠民计划,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94.6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增长18.9%。支持1804家博物馆、纪念馆和4万多家美术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积极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加大对国家重点文物、大遗址、红色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提升重点媒体国际传播能力,促进中华文化“走出去”。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医疗卫生支出2048.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6%,增长17.2%。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00元增加到240元,医疗费用报销水平进一步提高。建立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长效补偿机制,在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支持17个城市和311个县(市)开展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继续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群众的受益面和受益程度不断提升。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53.7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增长22%。实现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连续第8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达到1721元。对中央财政补助地区分别按月人均15元和12元增加城乡低保补助资金。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完善孤儿、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等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对因灾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健全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支持城镇居民就业创业。

  住房保障支出2601.6亿元,完成预算的122.9%,增长44.6%。超过预算较多主要是预算执行中增加了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253.89亿元,全年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基本建成601万套、新开工建设781万套(户);农村危房改造范围由中西部地区扩大到全国农村地区并提高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支持改造农村危房560万户。

  农林水事务支出5995.98亿元,完成预算的109.2%,增长25.3%。超过预算较多主要是预算执行中增加了农业生产救灾、特大防汛抗旱、重大水利工程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小型病险水库和中小河流治理等方面的投入。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1250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启动实施“节水增粮行动”,基本完成700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2209条中小河流2.75万公里河段治理,支持958个县开展山洪灾害防治。增加对种粮农民的补贴,拓宽政策覆盖范围。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区域和品种,带动农业保险为1.83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9006亿元。支持现代种业发展,推广应用旱作农业技术和耕地保护技术。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3003万亩,新建续建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235个,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2607万亩。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覆盖全部国家确定的牧区半牧区县。加大财政综合扶贫投入,提高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完成37.42万个。

  节能环保支出1998.43亿元,完成预算的113%,增长23.1%。超过预算较多主要是预算执行中增加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建筑节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加快重点节能工程建设,完成北方采暖区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2亿平方米。出台实施平板电视、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等高效节能产品推广政策,全年累计销售3274万台。支持企业调整产业结构,淘汰1917万吨焦炭、5969万吨水泥、545万千瓦小火电等落后产能。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1.5万公里,支持1.2万个村庄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加强“三河三湖”等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天然林保护等林业重点工程,巩固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成果。促进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发展循环经济。

  交通运输支出3969.22亿元,完成预算的111.3%,增长20.3%。超过预算较多主要是预算执行中增加了铁路建设投资。提高交通综合运输能力,改扩建国家和省级公路,改善内河航道,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9.4万公里。对城市公交、农村客运等公益性行业给予油价补贴。对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地方给予补助。

  国防支出6506.0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11.5%。改善部队生活和训练条件,支持军队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高新技术武器装备,增强现代化军事能力。

  公共安全支出1880亿元,完成预算的102.9%,增长10.9%。完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基层政法部门的服务能力,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化解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债务。

  3.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45383.4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6%,增长13.7%。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1471.1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8791.5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占全部转移支付的53.3%,比2011年提高0.8个百分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37517.01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支出36069.04亿元。其中:

  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3313.44亿元,完成预算的110.8%,增长5.8%。超过预算主要是为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依法新设立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项目。加上2011年结转收入822.21亿元,2012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4135.65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3354.63亿元,完成预算的88.1%,增长8.1%。其中:中央本级支出2175.17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179.46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支出781.02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比预算减少,主要是有些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当年未能实施;有些项目按“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减少支出。

  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34203.57亿元,下降10.5%,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对地方转移支付1179.46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为35383.03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33893.87亿元,下降10.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8418.19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大于支的部分结转下年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全国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572.84亿元,全国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479.66亿元。其中: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970.83亿元,完成预算的115%,增长26.9%,超过预算主要是提高烟草行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取比例5个百分点,以及2011年部分行业企业经济效益较好(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按上年国有企业利润的一定比例收取)。加上2011年结转收入31.07亿元,收入总量为1001.9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支出929.79亿元,完成预算的106.3%,增长20.8%。其中,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50亿元,增长25%。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超收收入安排用于对五大发电集团补充资本金,有关情况国务院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地方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02.01亿元,地方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49.87亿元。

  (四)落实全国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按照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努力做好并不断改进财政工作。一是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营改增试点由上海扩大到北京等9个省(直辖市)和3个计划单列市,有力地促进了服务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减轻了企业负担。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增加财政补助规模,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扩大居民消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投入,推动教育、卫生、社保等社会事业发展。发挥财税政策的作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二是增强基层政府履行职能的财力保障。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中央财政奖补资金达到1075亿元,比2011年增加300亿元,省级政府也认真落实保障责任,基本消除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缺口,实现了基层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既定政策目标。三是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认真落实偿债责任,2012年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按期偿还。清理化解基层政府性债务取得明显进展。四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规定向社会公开了中央有关部门的预决算,在公开“三公经费”2011年财政拨款决算数和2012年预算数的同时,还公开了相关实物量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细化、时间相对集中、格式基本规范。五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积极推动将绩效观念和绩效要求贯穿于预算管理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制定出台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扎实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试点。同时,狠抓预算支出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强化财政监督,严肃财经纪律,较好保障了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六是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2012年共承办建议提案3803件。同时加强了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进一步加大将建议提案转化为政策措施和实际行动的工作力度。

  2012年是本届政府任期的最后一年。回顾过去的5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科学管理,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既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财政发展改革也呈现新的面貌。

  财政宏观调控作用有效发挥。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综合运用多种调控工具,实施了一系列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在政策运用上,坚持统筹兼顾,注重综合平衡,既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刺激消费需求,努力扩大出口,又增加有效供给,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支持企业发展生产;既着力加强短期的调控,又着眼增强发展后劲,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加强财政科学管理,合理把握政策实施力度和节奏,赤字率和债务负担率控制在安全水平,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管控风险,保持了财政稳健运行和可持续性。2008-2012年,全国公共财政收入累计约43.4万亿元,比前个5年增加26.42万亿元,年均增长18%;全国公共财政支出累计约46.37万亿元,比前个5年增加28.65万亿元,年均增长20.4%。

  保障和改善民生成效显著。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从2007年的3.12%提高到2012年的4%,有力地促进了教育改革发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在制度上基本得到解决。全国财政医疗卫生支出5年累计2.52万亿元,年均增长29.3%,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全民医保基本实现。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5年基本建成1800多万套,覆盖面提高到12.5%;农村危房改造竣工900万户。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1.3亿60岁以上老人按月领取养老金。支持就业和创业力度不断加大,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初步形成。稳步推进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明显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文化事业产业健康发展。胜利完成了汶川地震、舟曲山洪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任务,支持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积极支持抗击重大自然灾害,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中央公共财政用于民生的支出5年累计16.89万亿元,年均增长21.1%,占中央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稳定在2/3以上。

  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大力支持科技创新,优化财政科技支出结构,重点支持基础研究、前沿和共性技术研究等,加快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加大强农惠农富农财税政策力度,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5年累计4.47万亿元,年均增长23.5%,比前个5年增加2.92万亿元,增强了城乡发展的协调性。积极支持实施十大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建立健全扶持服务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出台实施并不断完善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财税政策。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全国财政节能环保支出5年累计1.14万亿元,年均增长24.1%。建立健全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不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由2007年的1.4万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4.03万亿元,年均增长27.1%,资金重点用于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粮食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实施再分配,中西部地区人均公共财政支出水平大幅提高,有力促进了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东部地区积极支持了中西部地区发展。

  财税改革深入推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机制取得重要进展。优化转移支付结构,一般性转移支付占转移支付总量的比重由2007年的50.8%提高到2012年的53.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全面建立,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深入推进。政府预算体系更加完整,全面取消了预算外资金,将所有政府性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改进超收收入使用办法,建立完善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制度。部门预算制度改革全面推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覆盖到县以上各级预算单位及有条件的乡级预算单位。增值税先转型后扩围的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消费税制度逐步完善,成品油税费改革顺利实施,房产税、资源税改革稳步推进,内外资企业税收制度实现统一,不断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国家与企业和个人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

  财政管理不断加强。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进一步强化,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进。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车船税法颁布实施,预算法修订工作取得进展。地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明显增强,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显著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有序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实现常态化、机制化,“三公经费”公开取得重要进展。全面核实地方政府性债务,摸清了债务底数,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管理的政策措施,积极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有序开展了经国务院核准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积极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减轻了债务负担。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逐步健全。

  5年来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中央、国务院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国人大、政协及代表委员们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以及全国各族人民艰苦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财税立法进度有待加快,税收立法级次偏低;财税政策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调节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职能作用需进一步发挥;财政体制改革需进一步加快,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仍不够清晰,转移支付制度还不够完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过多;税制结构不尽合理,地方税体系建设相对滞后;一些地方非税收入规模偏大,影响财政收入的稳定性;一些地方和单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存在铺张浪费现象,预算绩效管理需加快推进;部分地区偿债压力较大,潜在的风险不容忽视等。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9日 20:38 来源:新华社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