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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组织人事报评论员:不能简单以票取人

——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系列评论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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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张小小推荐票,方寸之间,承载的是民意、体现的是民主,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实行民主推荐制度,对克服少数人说了算的弊端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一段时间以来,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和部门也出现了一些唯票是举、简单以票取人的问题,滋生了拉票贿选、当老好人等不良风气。这些现象虽属少数,但影响很坏,危害甚深,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坚决纠正。

  之所以出现简单以票取人问题,一个根本性的原因,在于没能很好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加强党的领导与充分发扬民主的关系,对民主推荐票的认识存在误区。比如,有的把票数标准等同于实绩标准,用推荐代替了对干部扎实深入的考察考核、综合评价;有的把票面公认等同于群众公认,认为只有靠推荐票说话才算真正尊重民意;有的把民主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把一切都交给了票;还有的是为了减少矛盾、平衡关系,拿票做了“挡箭牌”,放任自流,而没有认真履行好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这些表面上看是讲民主、重程序、尊民意,其实反映的是一种扩大民主上的形式主义倾向,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思想引导和不敢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在选人用人工作中,民主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投票推荐只是扩大干部工作民主的一种方式,其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考察识别干部,把干部看准选准。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大多数人拥护的人不能用,但有时推荐得票较高的也不一定都是好干部。如,有些逢问题就让、遇矛盾就躲的老好人,善于经营关系、热衷于“感情投资”的圆滑官,得票可能很高;有些敢于直言、敢抓敢管的干部,专注干事创业、默默奉献的干部,得票却可能较少。事实说明,唯票是举、以票至上,往往就会让老好人得利、拉票者有市场,老实人吃亏、好干部受气,助长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

  解决简单以票取人问题,实际上是如何正确把握民主推荐票作用,切实提高干部工作民主的问题。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确定参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人员范围,综合运用会议投票推荐、个别谈话、延伸考察以及沟通协商等多种方式,真实了解民意、正确集中民意,提高民主质量。要辩证客观地分析得票情况,把得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而不是唯一依据,结合党组织平时掌握的情况、班子结构和工作需要,综合考虑确定人选。

  解决简单以票取人问题,关键是党组织要发挥好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工作,完善考察识别干部机制,坚持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干部、评价干部,注重一贯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口碑。特别是对那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真正干事而得票不靠前的干部,要正确对待,该使用的就要大胆使用。同时,对那些老好人、圆滑官要把好关口,对有拉票行为的要坚决不用,严肃处理,真正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延伸阅读:

  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系列评论之一:让铁规发力

  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系列评论之二:莫把选人当“选秀”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9日 16:42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赵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