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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3年1月29日在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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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注重夯实工作基础,代表作用进一步发挥

  常委会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基础,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

  代表议案建议有效办理。五年来,共办理省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201件、建议4080件。一是进一步发挥代表议案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在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时,充分考虑代表议案提出的立法项目,条件成熟的抓紧起草论证,及时提请审议;条件尚不成熟的,列入立法预备项目,积极开展调研。本届以来,共有17件代表议案所提的立法项目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二是进一步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效。通过开展办理情况视察、检查和“回头看”活动,加强督办单位与承办单位、提建议代表的三方沟通联系,办理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做好重点建议的督办工作,对代表建议中关于垃圾分类处理、饮用水源保护、扶持乡镇卫生院和农村卫生所建设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21个问题,作为重点进行跟踪督办,取得较好成效。同时,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163件建议,督促有关方面重新办理。

  代表活动实效明显增强。每年都有针对性地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为代表参会审议报告、提出议案建议作必要准备。不断丰富代表视察和调研的形式与内容,组织开展异地视察,安排部队代表参加驻地所在市的调研和视察活动。不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立法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并注意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本届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有334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有1225人次参加执法检查、立法调研等活动。

  代表履职保障不断强化。精心组织代表参加初任培训、履职培训和专题培训,先后举办9期培训班,省人大代表1053人次参加学习,增强了代表的履职责任感,提高了代表履职水平和能力。坚持定期向代表寄送文件资料,请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向代表介绍相关情况,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及时修改代表法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细化履职规范,强化履职保障。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组成人员通过走访代表,与代表共同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保持与代表的联系沟通。

  六、扎实推进自身建设,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

  加强自身建设,是履行好法定职责的重要前提。常委会始终重视加强自身建设,着力夯实依法履职基础。

  加强思想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学习型机关和创先争优等活动,定期举办常委会专题讲座和人大系统干部培训班,引导组成人员和工作人员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加强和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结合开展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等系列活动,深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理念。

  加强作风建设。坚持联系群众,重视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愿望和要求。扎实开展“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努力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促进发展上下功夫、见成效。坚持求真务实,注重调查研究,紧密联系实际,自觉接受监督。受省委委托,组织开展了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决定情况的调研检查,推动解决地方人大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围绕人大建设中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连续五年组织全省人大系统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形成了一批质量较高的调研成果。

  加强组织建设。本届省人大新设了财政经济委员会,进一步规范了内设机构名称,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和办事机构、工作机构的作用。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要求,全面加强机关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增强机关工作活力。

  加强制度建设。重视完善常委会议事程序,修改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提请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大会议事规则、立法条例修正案,修订了机关工作制度,促进工作有序开展。坚持和完善上下级人大联系制度,通过定期召开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举办人大系统干部培训班、常委会领导分头走访市县人大等多种形式,密切上下联系,加强工作指导,支持基层人大改善办公条件和履职场所。

  各位代表!本届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省委正确领导下,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省地方各级人大、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方方面面热情支持的结果,也是省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积极保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推进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的进程中,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需要更好地发挥;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需要进一步增强,立法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需要更加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还要不断改进;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19日 16:57 来源:福建日报 编辑:阙东临 打印